各县科技工信局,贵池区工信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部,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经济社会发展处,市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和商贸经济处:
根据年度专精特新培育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4年第二批 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 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申请程序
( 一 ) 企 业 登 录 优 质 中 小 企 业 梯 度 培 育 平 台 (http://zjtx.miit.gov.cn),依照《实施细则》中安徽省创新型 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 料(附件2)。
(二)各地工信部门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 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市 工信局推荐(附件1),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2024年度已将省专精特新培育情况纳入省对市、市 对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请各地工信部门加大政 策宣贯力度,积极对接县(区)发改、住建、农业、商务、文旅 部门,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一、二、三产企业申报,帮助企业掌 握申报要求。
(二)请各地工信部门及申报企业注意把握时间节点,按时 填报,企业须于2024年11月25日前提交申报系统,各地工信 部门须于11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上报市工信局,逾期 均不再受理。
联系人:姜景春、李维东;联系电话:2038450; 邮 箱 :zxb2038450@163.com
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3.企业真实性申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4.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1
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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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评定得分(满分100分) |
是否满足直通条件之一 (若满足,说明具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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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
一、基础材料(所有申报企业必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
2.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凭证(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 类型自测”小程序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完成自测, 保存测试结果,导出PDF 凭证,加盖企业公章,凭证应包括:
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上年末从业人员、上年度营业收入等信息)
3.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登录“信用安徽”网站,下载 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信用信息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须签名、盖章)
二、直通条件企业佐证材料(提供一项即可)
5.近三年内获得过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证书
6.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 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证书(均为有效期内)
7.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设立佐证材料
8.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 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转账凭证或融资报告(同时提供是 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三、非直通条件企业佐证材料
9.2022年、2023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含所得税年度 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
10.已授权的I 类、Ⅱ类知识产权证书
11.主导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的自我说明 12.可以证明符合得分标准的其他材料
附件3
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一、本企业填报内容和所提交的佐证资料均准确、真实、合 法、有效、无涉密信息。
二、本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 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 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 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企业愿为以上事项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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