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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5-12-23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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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问题编号十三)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核查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我省船舶修造企业工艺设备绿色化水平和企业污染防治能力普遍较低,对标沪苏浙等船舶工业强省(市),存在明显差距。高压或超高压水除锈等对环境影响较小的新技术,在我省仅处于推介初级阶段。

二、整改实施主体

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目标任务

全面淘汰露天喷砂除锈工艺,提升我省船舶修造企业工艺设备绿色化水平和企业污染防治能力。

四、重点措施

加快推广使用超高压水除锈等绿色造修船工艺,全面淘汰露天喷砂除锈工艺。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在产的6家企业全部通过三级I类钢质船舶修理企业生产条件资质评价。

2.池州市鑫安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池州市中远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安徽金朝造船有限公司采取租赁方式喷砂除锈设备6台套;中海、中远、鑫飞扬、天宇、鑫安、金朝等六家企业共购置喷砂除锈设备13台套,基本满足船舶修理作业的需要。

3.池州江舟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已加强监管,确保该企业取得修理资质前不开展修理作业,如开展修理作业,必取得修理资质并配备相应的喷砂除锈设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船舶行业管理处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871733;

电子邮箱:lirui1@ahjxw.gov.cn

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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