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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6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 评价及复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2-12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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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科技工信局,贵池区工信局,市经开区经贸发展局,江南新兴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部,九华山风景区发展规划处,平天湖风景区经济发展处: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及复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区工信部门要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 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及创新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严格开展初审推荐工作,对辖内企业提交的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将通过初审的企业推荐上报市工信局。

各县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和申报指导,于4月15日前完成系统推荐和推荐报告报送工作。

联系人:姜景春、叶飞、宁胜,邮箱:zxb2038450@163.com

 

附件:关于做好2026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及复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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